江西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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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专业技术岗位倾向于农村和优秀教师
加快建立竞争性和择优录用的动态用人机制
适当提高小学和幼儿园高中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未完成岗位设置和就业工作的学校暂停职称评定工作,并关注农村教师和优秀教师...近日,省人民社会福利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和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分类提高,同时加强职称评聘制度与职务聘任制度的衔接,加快建立竞争上岗和择优录用的动态聘任机制。
职位的使用倾向于没有被雇用的教师
我省建议各地按照城乡统一、均衡配置、分类管理、适度融合的原则,综合考虑办学水平、办学水平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因素,适当提高小学和幼儿园高中级岗位的结构比例。根据我省小学和幼儿园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最高级别控制标准,小学和幼儿园高级职务不得超过6%,中级职务不得超过53%,初级职务不得超过41%。
在加强职称评审制度与岗位聘任制度的衔接方面,我省规定,要按照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实现中小学职称评审制度与岗位聘任制度的有效衔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得超越岗位结构比例和脱离岗位聘任制进行资格评审。未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招聘工作的学校暂停职称评审。
此外,各学校应按照控制增量、化解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职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科学制定年度评估和聘用计划。评估和就业计划应包括学校岗位设置、年度岗位使用人数、评估和就业条件、评估和就业方式等事项。为妥善处理未录用教师和新申报录用教师的比例划分问题,岗位使用应倾向于未录用教师,其比例一般不低于70%。
我省已明确规定,目前就业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学校,应通过自然减员、低就业率和交流轮换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为了避免影响优秀骨干教师的成长,对于少数超结构比例严重的学校,我们可以采取多退少聘的办法,其中超结构比例低于10%的将从两个岗位退休,超结构比例超过10%的将从三个岗位退休。
可以为优秀教师设立特别职位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评价都倾向于农村教师和优秀教师。在艰苦和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任教共计25年并仍在艰苦和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以申报和评估相应的专业和技术职位,而不必申报和评估本单位相应的空缺失职位;对于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称号)、数百万国家级或省级项目候选人、省级及省级以上示范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果本单位没有相应的空岗位空缺,本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其申请设立特殊岗位。
为加快建立竞争上岗、择优上岗的动态就业机制,我省要求各地完善中小学岗位就业管理办法,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选聘人员,签订就业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合同应包括聘用岗位、岗位职责、合同期限、工资福利、工作纪律、考核标准、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众所周知,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跨校评聘办法。如果学校没有合适的候选人,可以对当地其他学校的教师进行跨校评估和聘用。积极鼓励优质学校教师到薄弱学校、城市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参与跨校评估和就业。跨校评估和聘用的结果应在当地教育部门、当前单位和拟聘用单位的网站上公布。教师跨校评聘后,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岗位聘任手续按规定办理。(记者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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