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批复东方华龙使用进口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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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7月24日,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网站介绍,经中石油(601857)和化工联核实评估,山东东方华龙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一套合格的炼油单位,原油加工能力为300万吨/年,可使用进口原油300万吨/年。进口原油使用后,东方华龙应按照现行规定提交原油及主要产品的进口、加工和使用情况,严格执行流程管理,并相应承担保障和供应成品油市场的责任。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发改委批复东方华龙使用进口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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