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地税:行政许可瘦身使“减法”变成“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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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南宁7月21日电(记者周轶君通讯员朱文晖)近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获悉,广西地方税务局在继续落实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采取了进一步的工作措施。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四个行政许可已经取消,因此,目前全区地方税制只保留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管理。
此次被地方税务机关取消的涉税行政许可项目包括:“批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批准纳税人延期申报”、“批准纳税人变更纳税限额”、“批准采用除实际利润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等。取消行政许可管理后,这些事项将由纳税人按照《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条例》和税收法规办理。
广西地税系统在取消行政许可的基础上,按照“管理与发布相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处理流程,简化处理环节,相应缩短处理时间30%以上。广西地方税收努力实现“自由化”,做好分权与分权的“减法”,同时实现了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监管、不断创新和优化服务的工作目标。
据统计,近年来,广西地方税务取消下放了10个行政许可,取消了82个非行政许可。其中包括引导企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支持经营困难企业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已取消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的个体经营户参与公共转移支付的税收优惠和支持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广西地方税收通过做好“减”工作变“增”为“减”,使得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税务机关的职能转变,降低了就业和创业门槛,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提供了极大的支持。
标题:广西地税:行政许可瘦身使“减法”变成“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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