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打“地沟油”违法犯罪 将建“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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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海南省进一步加强废油处理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规划,要坚持源头管理,全程监管,加强源头控制,严厉查处制售“废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彻底杜绝“废油”重返餐桌。
谁生产,谁负责建立相关的分类账
规划提出规范企业处置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的原则,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屠宰企业和肉类加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分别收集和储存餐厨垃圾、肉类加工废弃物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并建立相关制度和台账。
未通过检验检疫的肉类加工废弃物和畜禽产品,应当按照农业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进行处理,或者委托具备防疫条件的无害化处理企业进行处理,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台账,无害化处理记录和凭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企业必须取得资质
根据规划,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许可证。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企业的监督检查,责令违反有关规定的企业依法整改或处罚。
督促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和用户,特别是经营大量食用油的火锅、水煮鱼、炒菜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进货检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机制。
加大食用油网上销售监管和抽样检查力度,加强网络广告监控,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不明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线下生产销售单位和第三方网络服务平台的法律责任。
建立“黑名单”制度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根据规划,要建立食用油生产和销售企业信用信息清单,实行业务例外清单和“黑名单”制度,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公示“废油”生产和销售企业的核定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协调监管和联合处罚,形成“一地违法,处处制约”的社会共治氛围。
以农村、城市和农贸市场为重点,以畜禽养殖企业、畜禽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和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馆和小商贩)为重点,开展对非法收集、运输、加工利用、随意处置废油和餐厨垃圾的专项整治。宣传执法信息,通过媒体等方式曝光违法企业,迫使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和通报机制,严格依法打击“废油”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对犯罪分子产生了强大的冲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获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废油”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标题:海南严打“地沟油”违法犯罪 将建“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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