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致流动人口租房业主的公开信
为了有效遏制肺炎在COVID-19的蔓延,坚决打赢这场防控疫情的战争,2月13日,省公安厅向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业主的用人单位发出公开信,要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业主和用人单位配合做好登记工作。
信中指出:1 .流动人口到达暂住地时,应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户籍,自觉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如果他们有发烧和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去医疗机构。二是出租人应自觉向公安机关和社区(村)报告出租房屋和承租人的信息,协助了解承租人近期的居住史,并从重点疫区尽快向社区防控小组报告。三、各类用人单位要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全面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告。要配合落实重点疫区人员的家庭隔离和观察等措施,做好体温监测工作,及时报告异常情况,安排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这封信主张防疫和控制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注册可登录“山东公安民生在线”或关注“山东微警服务”。对违反疫情控制和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据悉,省公安厅已向省公安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心灵鸡汤:
标题:山东致流动人口租房业主的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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