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青岛公积金部分业务暂停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医保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暂停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税收和社会保障收费信息系统的通知》,从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6日8:00,暂停政府各部门相关信息资源共享服务。使用社保部门共享信息进行验证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受到影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19年12月27日18:00至2020年1月6日8:00,对设立自由职业者账户、退休后退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退出单位两年以上(含两年)未再就业的四项业务的网上自助处理将暂停。
二、四项业务在线自助暂停期间,急需办理相关业务的员工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工作时间到柜台办理业务。四项业务柜台处理所需材料为:
1.自由职业者账户设立:员工身份证原件和本市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2.退休费:员工身份证原件及休假(退休)证明原件,或区(市)以上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休假(退休)审批表原件,或员工已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和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终止:员工身份证原件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4.非用人单位连续两年以上缴销员工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原始凭证的。
如果共享信息资源服务不能按时恢复,相关业务的暂停时间将推迟。请理解给存款人员带来的不便。如有任何业务问题,请致电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
心灵鸡汤:
标题: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日青岛公积金部分业务暂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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