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北京15家房屋中介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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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03000)8月2日电(记者孙红丽)在就业旺季,一些房管机构抓住应届毕业生经济基础差、社会经验少、防范意识差的特点,专门以低价为诱饵,吸引年轻人租房。后来,他们以各种方式扣除房客的押金或租金。
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投诉频发的情况,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统计了近两年来房屋中介机构的投诉和举报情况,共清理出15家中介机构7起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这15个中介机构的主要问题包括:1 .通过互联网或小广告发送低成本租赁信息来吸引消费者。2.他们经常与租房的房客签订合同,而不是在办公场所,他们不会在注册地址签订合同。3.合同到期时,由于设备损坏等各种原因,定金不予退还;如果合同未到期,请列出各种原因终止合同,但不退还押金或租金。4.编造理由或强行收回租户保留的合同和账单,从而妨碍对租户权利的保护。5.一些中间人使用威胁、恐吓、换锁等手段。强迫房客搬走,不退还房租或押金。6.个人中介将团体租赁出租给大学生。7.这些房屋中介机构基本上不在注册地址开展业务,无法取得联系;即使可以联系到他们,他们也拒绝参与纠纷调解。
北京市工商朝阳分局表示,存在上述问题的15家房管机构的工商部门已被列入“异常名单”,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经营状态,他们都已立案调查。
我有一个自由的家,但现在却不见了
其中,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是“大投诉人”。2016年,公司投诉18起,举报13起;2017年上半年,有10起投诉和12起报告。主要投诉是:合同到期时押金不退,合同提前终止时租金和押金不退。
一些消费者抱怨称,他们在2016年3月与该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支付了7个月的租金和1个月的押金。7月,该公司告知消费者该房屋不能继续居住,拒绝提供新住房,拒绝退还已付租金和押金,并强行将消费者的个人物品搬出该房屋。消费者要求退还租金和押金共计8500元。在调解过程中,一些家庭态度消极,不配合调解,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据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分局称,该公司自2016年12月(钟会北里311号楼2602号)起就没有经营过此案,下落不明,目前无法与该公司联系。
如果我想租房子,我该怎么办?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1。尽量选择大型、连锁和长期的大品牌房屋经纪公司来租房。2.不要相信“低价”和“零代理费”之类的宣传,尤其是非法的小广告。3.务必逐一检查房间内各种设备的状况,并尽量拍照和保存证据。4.务必在房屋中介处签合同,并检查营业执照的户口。如果你不在户口里经营,就不要签合同。5.签订合同前,您应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其信用信息状况,是否处于异常经营状况,是否受到处罚或起诉等。
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房屋中介机构名单
标题: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北京15家房屋中介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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