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氏到达邮局半天,并在上午和下午交了妊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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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消息:据《晨报》报道,公司新招聘的女员工只上了半天课,下午就开始休假。国庆节假期后,公司人事部门接受了该女员工客户的妊娠假:医生证明她怀孕9周,建议休息一个月,以防流产。
"当她进入工作岗位填写表格时,她清楚地填写了“未婚”的婚姻状况。"这家外资企业人事部的员工陈骁告诉记者。劳动法专家表示,如果隐性婚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女员工仍可享有劳动权利。
我第一次上班时,请了将近半个月的假
陈骁说:“面试前,这位出生于1987年的女员工在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赢得了部门主管的赞赏。”
陈骁告诉记者,在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进行协商后,申请人于9月17日办理了入职手续,并于次日正式入职。"只工作了半天,她下午就休假了。"小陈本认为这只是一个意外,但她没想到一休假就去国庆节。“考虑到中秋节和国庆假期穿插,部门负责人的女员工也来打招呼,所以她没有多问。我没想到这张假条会在下班后的第一天出现。”
陈骁说,“当她参加工作填写表格时,她在“婚姻状况”栏中填写了“未婚”;当我加入工作时,我也进行了体检,但不包括b超,我也无法检测出她是否怀孕。”
该公司希望达成一项分离协议
"我和她签了一份为期三年零六个月的合同,头三个月是试用期。"陈骁告诉记者,虽然《劳动法》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不能判断该女员工是否因长期病假而符合录用条件。"主动终止劳动合同是行不通的."临近年底,陈骁就职的外资企业有许多大型活动和任务急需人力。“年轻、未婚、未怀孕是一种可以立即进入工作状态的“战斗力量”。这就是我们考虑聘用她的原因。”
陈骁承认,公司现在人手充足,无法招聘更多的人员,处于相当被动的地位。“现在公司希望拿出一部分补偿,并与她达成分居协议。”陈骁透露,她昨天在电话中与这名女员工进行了沟通,但对方只是说她会“考虑一下”。
或者等到“三阶段”结束后再取消合同
据此,劳动法专家、上海陈嘉杰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海杰表示,用人单位应分不同类别讨论这种情况,但一般来说,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对公司不利,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他说,女职工婚前怀孕生育是违反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一名女雇员在参加工作时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可能被视为无效,但雇主必须给予她应得的劳动权利陈海容说,在后一种情况下,雇主可以在第三期(怀孕、生产和哺乳)后终止与女雇员的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标题:无名氏到达邮局半天,并在上午和下午交了妊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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