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员工医疗互助保障于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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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员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可在生病时申请保障福利
根据《方案》,为了体现优抚困难企业和职工的原则,根据基层工会的不同情况和职工的不同需求,设计了两套方案一和方案二。方案一互助标准为90元,其中市总工会补贴30元,单位或个人支付60元;方案二互助标准为60元,其中市总工会补助30元,单位或个人缴纳30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方案实施后,保障效益将会大大提高。首先,当我在医院、家庭病床或门诊承担大病医疗费用时,方案A的保证付款最高可达21万元,方案B的保证付款最高可达9万元。
此外,由于住院、家庭病床、门诊疾病等原因,我所承担的基本医疗保险的可扣除标准部分的医疗费用按15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其中一项保障每年补助一次。
总体规划的保障标准,门槛以上、限额以下和个人负担将从70%提高到75%;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和医疗项目费用按60%的标准予以保障;青岛市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规定的特殊医疗救助和特殊物质救助,在政府救助后,个人负担按60%的标准予以保障。
根据要求,凡参加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均可成为本方案的对象,并按规定缴纳互助费,享受本方案提供的保障待遇。基层工会组织本单位职工集体参加。
标题:青岛市新员工医疗互助保障于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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