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青岛因在山东进行“气质”评估被罚款79.5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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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气质》评估第一次出票青岛需要支付79.5万元
数据:王亚南制图:海员
◆5个城市空天然气恶化在省级补偿超过410万
◆德州在第二季度获得冠军,聊城在半年内获得最多奖项
我省的“气质”评估是第一次开“罚款票”!根据第二季度的“气质”评估,17个城市中有5个城市的环境质量同比恶化空气体质量,得分为负。根据《山东省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空燃气质量,这5个城市将向省财政支付生态补偿资金,共计413.5万元。具体来说:烟台,-7.8分,156万元,最低分,最“罚款”;临沂,-6.95分,139万元;青岛,-3.975分,79.5万元;枣庄,-1.85分,37万元;莱芜,-0.1分,2万元。这是记者今天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上半年水和燃气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其他12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比去年有不同程度的改善,省级财政奖励1913.5万元。其中,德州以15.45分获得第二季度考核,并获得省级奖励309万元。
根据一、二季度情况,上半年省级财政支出总额为8942.5万元(不含市级上缴省级的部分);空燃气质量逐年恶化的城市向省级财政支付补偿资金413.5万元。总体而言,聊城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2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办法》及相关规定,空燃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按季度清算兑现,有专项资金和专项账户。据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各市收到的生态补偿资金应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如二氧化硫治理、氮氧化物治理、粉尘治理和空加油站建设运营等。,并应将资金使用计划报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备案,确保资金在项目中得到落实。也就是说,某一季度需要支付给省级财政的补偿资金不能被其他季度从省级财政获得的奖励资金所抵消,而是“一码归一码”。不过,记者也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17个城市一季度的资金使用计划还没有全部上报省级备案。
目前,一些城市已经参照各省的做法,建立了县(市、区)0+气体质量改善程度的评价和生态补偿机制。
省环保厅副厅长谢国忠表示,总体而言,在"气质"评估等创新管理措施的监督下,上半年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测量空气体质量的四个主要污染物指标中有三个得到改善,一个是持平的:PM2.5(细颗粒物)的平均浓度为89 μ g/m 3,同比改善14.4%;PM10的平均浓度(可吸入颗粒物)为155微克/立方米,同比增长6.6%;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66 μ g/m 3,同比提高10.8%;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与去年持平。“蓝天白云闪烁星”平均天数(能见度≥10公里)为80.5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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