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青岛市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本篇文章698字,读完约2分钟
2014年青岛市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310元(请提前做好变更准备)。
2.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任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任厅发[2007]25号)进行。 原卫生部《关于修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的通知》(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58号)等有关规定。
3.当你到达体检医院时,你应该先点名、分组并拍照,然后由体检向导带领。请检查人员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本组导游保管。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如果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不足,则不予更换。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和冒名顶替;如果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喝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要采血、b超和其他检查。考试前请禁食8-12小时。请配合医生仔细检查所有项目,以免错过检查。
6.女性受试者不应在月经期间做妇科和尿检,而应在月经后补考;如果你怀孕或可能怀孕,请提前通知医务人员,不要进行x光检查。
7.如对体检结论有任何疑问,请在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天内,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复查请求。复验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公务员体格检查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格检查项目均不予复检。
标题:2014年青岛市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3343.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下一篇:2014青岛公务员考试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