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元旦起青岛市补充医疗保险现行特殊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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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与过去相比,我市的医疗保险发生了什么变化?听边肖为你解释它们。
保险覆盖面:惠及810多万人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凡参加青岛市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均应参加青岛市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目前,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81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328万人,城乡居民483万人。这些参保人员应参加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并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相关待遇。
保证治疗:特殊材料和特殊药品的报销率提高到80%
目前,在青岛市国家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中,纳入保障的特殊药品和消耗品的数量已从最初的9种逐步扩大到35种,其中包括32种针对恶性肿瘤的药物和针对罕见疾病的特殊药品,以及3种针对帕金森病和1型糖尿病的消耗品。
也就是说,从明年1月1日起,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职工最高报销80万元,居民最高报销78万元)的基础上,参保人员将使用上述临床治疗所需的35种特殊药品和医用耗材,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
标题:2017年元旦起青岛市补充医疗保险现行特殊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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