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青岛信息网权利保护投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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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信息网为客户提供丰富的在线新闻服务,包括新闻存储空室、搜索和链接服务,如青岛社区、信息客户、在线医生、王浩、微博等。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青岛信息网将通过以下方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一、通知程序
权利人认为青岛信息网提供的互联网新闻服务中展示的、在搜索链接服务中存储、搜索或者链接的作品侵犯你的合法权利的,可以向青岛信息网提交书面通知,请求青岛信息网删除涉嫌侵权的新闻或者断开涉嫌侵权的新闻链接。通知书应当由权利人签字,权利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该通知应包括以下副本: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说明等说明权利人主体身份的材料;
(二)需要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涉嫌侵权作品的确切名称和互联网地址;
(三)构成侵权的初步说明材料;
1。权利人所有权描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权利机构出具的著作权证明、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布日期的描述资料、创作手稿、权威机构出具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明、国家司法机关出具的判决文件、能够证明事实的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表明权利人拥有相关权利的相对有效的所有权描述资料。
2。被申请人行为构成侵权的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行为构成侵犯权利人权利的更有效的说明材料等。
(通知格式见附件一)
权利人应保证通知中的陈述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青岛信息网收到权利人通知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嫌侵犯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新闻进行审查。如果权利人提交的材料能够表明相关情况确实涉嫌侵权,青岛信息网将在7个工作日内删除有涉嫌侵权新闻的网页或断开链接,并将通知转发给涉嫌侵权作品的提供者。
二.反通知程序[/s2/]
涉嫌侵权的新闻提供者(反通知者)在收到青岛信息网转发的通知后,如认为其提供的作品不侵犯他人权利,可向青岛信息网提交书面反通知,请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或作品的断链。反通知应由反通知人签署。反通知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反通知应包括以下副本:
(一)反通知人的名称(姓名)、联系方式、地址、营业执照(单位)、身份证(个人)、相关授权说明;
(二)被删除作品或者被断开作品的确切名称和互联网地址;
(三)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权利机构出具的作品著作权归属说明、作品首次公开发表或发布日期的说明材料、创作手稿、权威机构出具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明等。,这可以表明作品提供者具有相关权利。
(反通知样式见附件二)
反通知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反通知及相关材料中的陈述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青岛信息网收到反通知人的反通知后,将合理审核相关通知人的申请。审查通过后,将恢复已删除的新闻或已断开的新闻链接,并将反通知从反通知方转移给权利人。青岛信息网对恢复已删除作品或断开作品链接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权利人不得通知青岛信息网删除作品或断开作品链接。
邮寄地址:青岛市南区宁夏路288号市南软件园5号楼6楼
邮政编码:266071
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演示样式:
附件1:关于请求删除或断开侵权网络文案的通知(word style,点击下载)
附件2:“要求恢复已删除或已断开的互联网副本的证书”(word style,点击下载)
填写《要求删除或断开侵权互联网副本通知书》的证明
青岛信息网
2008年12月1日
标题:[本地]青岛信息网权利保护投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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