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部署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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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规定》,企业2017年度报告的公开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不断推进商业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年度报告在加强事后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2月27日发出通知,部署2017年度企业报告的宣传工作。
根据通知,各地要认真总结年度报告工作的有效经验,努力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商业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继续开展宣传培训,营造年度报告氛围。要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形成年报的合力。
通知说,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培养企业责任感。监督和指导企业年报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也是引导企业自主经营、奠定社会诚信基础的必要过程。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服务与监管相结合的理念,强化“宣传就是监管”的意识,主动出击,全面采取发放指导材料、发送短信和微信、电话通知、集中指导等多种方式。,并通知每一个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企业,尽可能多的企业的年度报告的要求,以便每一个家庭都有联系,应该知道一切。
通知指出,要清理长期不依法经营的企业,净化市场环境。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长期停产停业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的要求,认真清理长期停产停业企业。要加强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撤销一批,减少虚增的年报企业数量。支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探索依法强制退出长期非经营性企业,净化市场环境。
通知指出,要探索和推进对不报企业的惩戒工作,加强信用约束。要发挥业务例外清单信息的公开共享和信用约束作用,加大对未上报年报企业的行政和社会约束力。要抓住2018年未上报年度报告的企业连续三年被列入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的时间节点,加强预警指导,督促企业自觉上报年度报告。对于年报未列入业务例外清单的企业,在申请移出业务例外清单时,应检查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以增加企业失信的成本。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对未能提交年度报告的企业的纪律处分,提高年度报告的权威性。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巩固年报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努力提高质量,不断深化年报工作,充分发挥年报在信息公开、信用监管、协助政府决策等方面的作用。要努力提高年报数据的准确性,做好年报数据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加强年报数据的分析和监控,探索利用年报数据实施大数据监管。(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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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商总局部署2017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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