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创建 推动当地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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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7日电(记者吴小伟)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化妆品经营单位标准制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规范一批经营单位,推广一批先进经验,不断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感和自律性,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福建省化妆品行业的发展
《意见》明确,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鼓励创新、引领潮流”的原则,从2017年到2020年,福建省将创建不少于1000家化妆品经营标准单位。到2020年,化妆品经营标准单位将覆盖所有区市(包括平潭综合实验区)、县(市、县)
《意见》要求化妆品经营标准店和标准商场按照现行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做到诚实守信、规范规范、真实公示,实现“六个标准”、“六个统一”、“六个明显”的目标。
其中,“六大规范”包括规范业务准入、规范业务行为、规范业务产品、规范业务领域、规范营销宣传、规范员工;“六个统一”包括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账户管理、统一档案管理、统一区域标识、统一诚信宣传、统一监督电话;“六大证据”包括员工岗前培训率明显提高,员工化妆品业务水平明显提高,公众对化妆品消费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控制化妆品风险的能力明显提高,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明显增加,化妆品基础知识普及明显扩大(店内设立化妆品安全知识宣传栏)。
标题:福建开展化妆品经营单位规范创建 推动当地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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