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史同立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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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由菏泽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东明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对菏泽市原市委副秘书长、原市委书记、信访局长石同里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史同立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石同里在担任禹城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或索取他人的现金或实物;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职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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