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扩大汇总征税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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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青岛海关召开新税收政策宣传会。自9月21日起,适用海关合并征税的企业范围从先进认证企业和一般认证企业扩大到除“不诚信”企业以外的所有海关注册企业,山东省10万多家企业可享受“新政红利”。
汇总纳税是海关总署为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提高通关效率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集约征税模式。在这种模式下,企业在通关时,将以往“凭票检查、税后放行”的征管模式转变为“税后放行、汇总纳税”。企业不需要凭票纳税,但可以在每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今年9月21日,海关总署进一步优化了适用于更广泛企业的税收政策,简化了海关手续,提高了通关效率,为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利益,以落实中央政府提出的“消除复杂性,缩短通关时间”的要求。“优化后,不仅受益企业会更多,办理汇总纳税手续也会更容易。”青岛海关副署长刘伟表示,经过此次优化,海关将原来的“两步备案”(第一步是企业资质备案,第二步是保函备案)合并为企业提交纳税担保时的一次性完成。此外,这一优化进一步与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相衔接,海关在成功扣除符合放行条件的汇总纳税申报表的担保金额后即可放行货物,这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青岛海关是中国首批九个试点海关之一。自2015年7月27日起,海关总署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了统一税制改革。青岛海关对86家企业实施了“先收后放”的便利措施,涉及报关3.9万件,进一步缩短了通关时间,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财务压力。“在过去三年中,我们通过汇总纳税的方式缴纳了5亿多英镑的税款。”青岛海信国际营销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琪表示,企业无需为每张机票通过财务部门缴税,节省了通关时间和人工成本。更重要的是,这种征税方式降低了企业的流动性压力和物流成本。据估计,企业在收税后每年将减少近100万元的融资成本,这直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
青岛海关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企业可以在提货后规定的纳税期限内自主征税和纳税,在纳税时间上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简化了纳税方式,大大降低了频繁进口货物企业的纳税频率,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实行属地管理模式,税收总担保经当地海关备案后可在全国海关使用,体现了通关一体化的改革目标,手续简单高效,扩大了担保资金的适用范围,提高了担保的使用效率。此外,征收税款还实现了担保额度的智能化管理,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回收,企业无需重复办理海关担保手续,担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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