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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熊晓平立案侦查(图/简历)

来源:青岛新闻网作者:秦道更新时间:2020-09-24 07:54:02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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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21日电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德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熊小平涉嫌受贿罪采取强制措施立案侦查。此案的调查正在进行中。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熊晓平立案侦查(图/简历)

熊小平的简历

熊小平,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四川蓬溪人,在职研究生学历。他于1974年8月参加工作,并于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二等高级法官。他曾是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熊晓平立案侦查(图/简历)

1974.08 ― 1976.02,剑阁县梁山公社双峰大队知青;

1976年2月――1980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56171部队第81支队战士;

1980年2月至1985年9月,剑阁县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和法官;

1985.09-1987.07,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

1987.07――1990.02,剑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1990年2月――1992年11月,剑阁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2.11――1996.03,剑阁县人民法院院长(1992.09――1995.06,四川联合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在职本科);

1996年3月至2005年2月,任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期间:1998年2月受县级待遇,2000年5月任党组副书记;1998.09-2000.07,四川大学经济管理系国家经济学研究生课程在职学习;

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熊晓平立案侦查(图/简历)

2005.02-2016.07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委书记;

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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