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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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8月30日,
据中国煤炭网报道,日前,山西省煤炭工业厅连续发布《山西省劣质煤销售控制实施方案》和《关于限制销售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6%的民用散煤的通知》,明确并重点限制销售灰分大于16%、硫含量大于1%的散煤。
销售控制范围:一是生活用煤(餐饮、取暖、洗浴等)。,下同)销售和供应给政府机构、企业、机构、餐饮和住宿行业,以及生产用煤(作物温室、养殖等。)和城乡居民的生活。二是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为居民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养老院等提供国内用煤。三是根据村矿签订的供煤协议,向城乡居民供应生活用煤。第四,企业生产的煤炭用于企业职工的生活用煤。
省煤炭厅要求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按照此控制范围进行自查整改,确保整改事项全面落实。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炭管理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煤炭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监督,依法查处企业非法销售劣质煤炭的行为。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山西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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