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为京昆高速“8·10”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预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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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傅秋实报道,8月12日,在京昆高速公路“8·10”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为被保险人预付1000万元后,8月16日,太平洋保险向被保险人发出第二笔1000万元预付款,由被保险人承担相应的承运责任。
事故发生后,太平洋保险首次启动了应急响应。经调查确认,涉案客车在河南省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投保了强险和道路承运人责任险。其中,承运人责任保险每座限额为50万元,累计限额为2550万元。8月12日,太平洋保险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第一笔1000万元的赔款。
此外,太平洋保险迅速赔付3名死亡寿险客户,累计赔付132,284.58元。
标题:太平洋保险为京昆高速“8·10”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再次预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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