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不愿涉及 巨灾保险供给缺口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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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记者褚磊
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级地震几个小时后,保险业纷纷表态:启动应急预案,开辟理赔绿色通道……然而,当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汽车保险相继进入理赔程序时,作为唯一独立的巨灾保险,地震巨灾保险(地震保险)却“缺席”。
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四川。据《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洪水、台风、重大火灾等。,这可能会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通常由财产保险承保。这种业务已经普及,可以被视为一种广泛的巨灾保险,但独立的地震保险并不是随处可见。
“目前,全省各大保险公司普遍不理想;每个家庭的份额是固定的。正如我们的保费收入在全省排名第一,巨灾保险的份额只有2%。对保险公司来说,自主权是有限的。”谈到地震保险,11日,一位在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了10多年的老员工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这就是山东地震保险的现状——体系刚刚起步,运作模式还在探索中,大公司衡量利润水平,中小公司承保能力有限,从“产品”到落地仍有许多“风险”需要解决。
"我们不应该实施完全依靠商业保险来解决巨灾损失的模式."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创始院长郝苏烟教授在接受《经济导报》采访时表示。
地震保险被遗漏了
11日下午,《经济导报》记者就地震保险的承保采访了山东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得到了同样的回复:“我基本上从来没有做过这项业务。”住房市场并没有失去它的受欢迎程度,但是为什么地震保险与住房密切相关却被忽略了呢?
安邦财险的一位姓张的知情人士说:“山东地理位置优越,发生地震和海啸的概率很小。人们的风险意识薄弱,保险不积极,巨灾保险可以忽略。”事实上,地震保险的保费很低,还有其他深层次的原因。
“包括因火灾、台风、暴雨、泥石流等原因造成的房屋损失。房屋是指房屋的主体结构和交付时存在的室内辅助设备。”在平安保险商城的官方网站上,几个财产保险产品的细节描述了“房屋”的“承保范围”,一个“特别提醒”显示“本保险不承保地震和海啸造成的房屋损失”。
目前,大多数商业保险公司对地震保险的定位具有公共利益。“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旦他们脱离危险,影响是非常大的;对于销售人员来说,做这项业务没有佣金,他们也不愿意做。”根据前述老兵,“各种自然灾害将与地震灾害同时发生。”中小型保险公司不能要求高额保险费,而且根本不销售这类产品。”
上述与安邦财产保险关系密切的张姓人士表示,地震保险的再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
也就是说,当一家保险公司收到一份高赔偿的合同后,它会找到其他几家保险公司,然后与它们签订保险合同来分担风险。从这个角度来看,地震保险是最适合采用再保险制度的。
地震保险产品没有市场。根据某财产保险公司的产品设计,济南某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的最低保险金额为5万元,每年只需支付8元保费。如果最高保险金额为100万元,每年支付的保费为160元。“保险费一般在100元左右,但价格低并不意味着这种产品受欢迎。就像北京一样,一个高房价的城市,很少有居民投保。”太平洋财产保险(601099)山东分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12日告诉《经济导报》记者。
住宅建筑地震保险系统
作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地震巨灾保险的推广对于整个巨灾保险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
郝苏烟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灾害种类多、地域分布广、人们缺乏通过保险分散风险的意识、对政府心理的严重依赖,都是巨灾保险在中国推广的难点。
“除了地震的突出巨灾特征外,其他巨灾都没有特征,所以都包含在相关的财产保险和农业保险业务中。”郝说,正是由于地震灾害在我国分布广泛、损失巨大、受到高度重视,又由于地震巨灾保险是国际巨灾保险制度的主要模式之一,我国选择地震灾害作为主要灾害原因,并以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护对象,开始探索建立居民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地震保险主要是公共福利,这并不新鲜。一个背景是“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巨灾保险制度开始“萌芽”。
2015年,45家保险公司根据自愿参与和风险共担的原则组建了地震联合保险机构;去年,中国保监会和财政部发布了《建立城乡居民住宅楼地震灾害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同年7月1日,地震保险正式在全国销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地震巨灾交易平台的数据,在该平台发布的保单中,张家口市政府牵头的试点户数占平台总户数的86.9%,个人消费者参与度不高。
在保险范围方面,结合房屋结构、平均重建成本、灾后补偿和救助水平等。,不同的保险金额是根据城市和农村地区的差异确定的。城镇居民住房的基本保险为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房为每户2万元。每户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在经营初期不应超过100万元,超出部分应由商业保险补充。
指数保险模式可以借鉴
一组公布的比较数据发人深省
2008年,南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516.5亿元,保险赔付不足50亿元,赔付率为3.3%。
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8451.4亿元,保险赔偿金为16.06亿元,保险赔付率仅为0.19%...
2009年,全球因巨灾造成的经济损失为620亿美元,保险业支付了42%;近20年来,世界自然灾害保险赔偿金额一般占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30%-40%,而我国这一比例仅为3%左右;世界上最大的巨灾再保险市场是美国、英国和日本,约占全球巨灾再保险市场份额的60%。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保监局获悉,根据山东省保险业“十三五”规划,“将建立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强制执行制度,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7月24日,今年我国已有8330万人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402人遇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04.6亿元。一方面是突发性灾难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是巨灾保险的供给缺口很大。巨灾保险赔偿缺少什么?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应做哪些工作?
去年10月,台风海马在广东省汕尾登陆。根据合同,保险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这是中国巨灾指数保险的第一个单项索赔。广东省巨灾保险制度的探索与创新值得借鉴。
据悉,广东省政府已将指数保险模式纳入巨灾保险体系设计,以实现赔偿与灾级的联动。此举发挥了商业保险在应对风险管理和协助灾后重建方面的功能作用,也是政府运用保险机制提高应急管理和救灾效率的体现。
"在当前预算不变的情况下,巨灾保险具有放大财政支出的作用."郝表示,建立国家支持的政策性巨灾保险机构,形成以政策性巨灾保险机构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分散巨灾风险的经营模式,是巨灾保险制度的明确方向。
他建议建立一个由中央政府支持的政策性、非营利性的巨灾专业保险机构,中央政府每年拨出专项救灾资金,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巨灾保险基金,经过多年积累,将形成一个庞大的基金规模。
以上运营模式如何落地?郝认为有两个方向——对于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企业和个人,应将一定比例的所得税和个人住房房产税作为巨灾保险费用,当巨灾保险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时,可以减免;对经济能力弱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低水平的巨灾保险救济制度,保障基本损失。
据悉,在巨灾保险制度相对成熟的美国,实行部分强制的非营利性巨灾保险计划,政府承担巨灾保险的保险风险和承保责任,保险公司通过销售洪水保险获得佣金收入。
标题:保险公司不愿涉及 巨灾保险供给缺口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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