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运用"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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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的网站,从今年起,云南省坚持把纪律放在首位,准确运用“四种形式”的监督和纪律,抓早抓小。前三季度,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用“四种形式”处理了13004名党员干部。其中,一、二、三、四年级分别为8100、2874、1270和760,分别占总数的62.3%、22.1%、9.8%和5.8%。
让“脸红流汗”成为常态。云南省下大力气抓小抓早,颁布了《关于规范信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全面推行廉政谈话提醒制度,通过任命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审计谈话、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五种谈话,主动打击党员干部出现的倾向性问题, 因此,在违反纪律之初,受访者就被深深地警醒,以防止小错误造成大灾难。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六大纪律”为准绳,把违纪问题作为纪律的主要内容,无论严重程度如何,都要挨骂,防止党员干部从“违纪”滑向“违法”。对反映一般性或比较一般性的问题线索,及时通过谈话和询问的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可以及时检查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密切关注初始检查并及时处理。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压力和长时间冲击。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衔接、不停顿、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身居要职、可能被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少数党员中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和知止的气氛,从而推动前三种形式的有效实施。
同时,云南省建立了“四种形式”的实施机制,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四种形式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四种形式的实践监督和纪律的办法》等一系列制度,采用“意见+办法”的模式,促进了四种形式的实践监督和纪律的具体化、规范化和规范化。
标题:云南:运用"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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