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等放贷所得利息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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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官方网站截图
人民网(603000,诊断学),北京,11月6日(李南华)财政部官方网站宣布,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将向农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与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在2万元(含)至3万元之间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标题:财政部: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等放贷所得利息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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