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实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中考计分科目为“4+4”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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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Xi安9月6日电(记者徐祖华)陕西省教育厅近日发布了《陕西省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省将全面推行基于初中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模式。到2020年左右,全省将基本形成以初中水平考试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测评的高中入学考试录取模式。
根据文理并重的原则,考虑到防止群体偏差、增加学生负担等因素,陕西省高中录取分数线采用“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为基本分数线,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两门科目,从道德与法治、历史与地理中选择两门科目作为分数线。非计分考试科目的分数作为高中的录取控制标准。
为了改革“只考学业成绩”的录取模式,陕西省应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条件成熟的市(区)可以逐步过渡作为指导学生、学校、家长和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依据。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初中毕业生,高中不予录取。
根据《实施意见》,宝鸡市、延安市和汉中市作为全省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将于2017年秋季从七年级开始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模式。其他市(区)从2017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初中阶段考试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并继续实施现行招生办法。积极做好分批推进试点和2020年前后全面实施招生制度改革的充分准备。
《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市(区)严格清理和规范招生加分。除国家规定的护理政策外,其他当地奖励积分原则上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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