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药监局:二季度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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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日电-7月31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2017年第二季度食品安全监管和抽样分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完成并公布了3061批食品样品,发现87批不合格样品。样本总体不合格率为2.84%,比一季度高0.94个百分点。在不合格原因中,不合格的农兽药残留指标排名第一,其次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过量和质量指标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已下架并被召回。
详情如下:
农兽药残留指标不合格
第二季度,48批食用农产品(000061,诊断库存)中农药和兽药残留超标,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5.17%,主要原因是38批蔬菜中氧乐果、克百威和甲氰菊酯等不合格指标,7批畜禽肉中恩诺沙星等兽药残留和3批鸡蛋中兽药残留。
主要原因是在种植和养殖过程中滥用农药和兽药,以达到控制病虫害、提高产量的目的,或者种植户没有严格遵守停药期。
微生物污染
微生物指标包括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微生物。第二季度有20批食品被微生物污染,占不合格食品总数的22.99%,主要包括瓶装水中的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和铜绿假单胞菌、水果制品、糕点、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和土豆及膨化食品。
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生产、储存和运输的卫生和环境条件没有得到严格控制;生产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洗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中的储存条件不达标。
食品添加剂的过量和超限量使用
在第二季度的监督抽查中,发现有14批食品使用了超范围和超限量的食品添加剂,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16.09%,主要是因为罐头、肉制品、糕点、调味品、豆制品和酒精中的一些着色剂、防腐剂和甜味剂超标和超标。
为了延长产品的保质期,增加产品的口感,改变产品的外观,企业对食品安全标准仍然不熟悉,工艺水平也不严格。
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
在第二季度的监督抽查中,发现5批食品的质量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食品总数的5.74%,主要是因为部分食用油及其产品、调味品和糕点中的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
超标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过程控制不到位,原材料控制不严格,储运过程不符合要求,关键过程控制不当,不排除个别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甚至非法掺假。
根据通知,针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并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明问题原因,消除隐患。同时,应加大跟踪和抽样检查力度,并在第一时间公布监督和抽样检查结果,以方便消费者的选择和监督。
标题:山西省食药监局:二季度食品抽检不合格率为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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