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是在9月前出台的,不再存在城乡差别
本篇文章820字,读完约2分钟
原标题:新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在9月前出台,不再有城乡之分
2014年,对于青岛市许多城乡无单位居民来说,有一件大事必须引起重视,那就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融合。2月19日,在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审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市社会保障局局长姬敏表示,今年青岛将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目前,部门整合已经完成,新的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将在9月前出台,不会有城乡差别。
“现在青岛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都是双轨医疗保险制度,而且政策不同。下一步是将它们整合在一起,让每个人都享受同样的保险体系。”姬敏说,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到,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340元。姬敏承认,要实现保险体系不再城乡分割的目标,金融部门需要做出巨大贡献。
青岛市人民社会保障局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卫生局主要负责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姬敏表示,青岛从2013年底开始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目前,部门整合已经完成,市人民社会保障局将负责未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部门整合完成后,还有两个主要任务需要完成."姬敏说,第一项任务是建设一个信息平台,将于今年6月完成;第二项任务是为青岛居民推出全新的医疗保险政策。这项政策不再划分为农村和城市地区。只要青岛居民不变,这项政策将在今年9月前出台。
对于青岛市居民来说,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后,最关心的是如何为个人支付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如何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对此,姬敏表示,这些细节将在9月前发布的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中得到体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整合后,青岛市居民的整体医疗保险待遇将有所提高。
然而,姬敏表示,居民应该从2015年1月开始享受新的医疗保险福利。
[相关链接]:
青岛新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门诊报告半住院报告70%
青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人均补贴标准又上涨了40元
510多万人受益于青岛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正式整合
标题:青岛新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是在9月前出台的,不再存在城乡差别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6105.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青岛音乐剧《王儿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