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计算并发放4个月。如果该装置打开空第一次检查,它可以被罚款20,
本篇文章1302字,读完约3分钟
原标题:高温补贴按4个月计算单位空第一次检查可罚款2万
根据山东省2006年发布的相关文件,山东省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已经提高了8年。7月21日,记者走访发现,高温补贴在很多单位仍然是空第一次检查,员工因为害怕报复和麻烦很少举报,被非法调查的单位也不多。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标准缴纳防暑降温费,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高温补贴每四个月支付一次
据了解,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为缓解员工的高温而发放的高温补贴。每年夏天,随着气温的上升,许多市民关心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和支付。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的有关规定,在岗职工和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均纳入分配范围。如果员工不能正常上班,企业还可以换算他实际上班并提供正常劳动的天数。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青岛市现行员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工人每人每月80元。全年分六月、七月、八月、九月计算支付,防暑降温费用计入企业成本。
此外,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10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高温天气工作或在室外工作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和咸味饮料;所提供的冷饮不能支付防暑降温的费用。
没有多少单位被调查过
据记者采访,虽然仍有部分单位不提供高温补贴,但市、区劳动监察部门收到的举报并不多。“除非你不想做,否则你怎么能抱怨?如果单位知道了,就不会报复。”7月21日,王力的声明得到了许多受访者的一致认同。“如果单位支付更多的工资,大多数员工不会太在意。毕竟,高温补贴不是一大笔钱。关键是企业给员工的报酬更高。如果我报告说我没有发放高温补贴,这意味着我对这个部门完全失去了信心。”
记者从青岛市劳动监察局了解到,目前对企业劳动关系的监管是“三级监管”,中央和驻青岛省属企业属于省级监管,市属企业属于青岛监管,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属于区级监管。高温补贴的监管也是按照这三个层次进行的。长期以来,青岛市劳动监察局管辖的500多家市属国有企业没有发现不发放高温补贴的违法行为,也没有接到相关举报和投诉。
根据青岛市劳动监察部门每年调查处理的情况,记者每年并没有收到多少举报。“事实上,员工不必担心如果报告单位不发放高温补贴,它会遭到报复。我们将为记者保密,员工在报道情况时不必留下真实姓名。”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仍然希望员工能够提供举报信息,因为青岛每个区都有数千家企业负责,仅靠劳动监察执法力量是比较难找到的。只要公民投诉,执法人员就会根据线索检查相关企业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
不支付冷却费的最高罚款是20,000英镑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据报道,该市每年都开展检查行动,检查发放高温补贴的企业的情况。今年,劳动监察部门将在近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发放高温补贴。
标题:高温补贴计算并发放4个月。如果该装置打开空第一次检查,它可以被罚款20,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5061.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