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薪酬改革最新消息:72家中央企业首次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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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即将正式启动,中石油等72家央企将成为首批实施目标。
【中央企业薪酬改革核心信息】
[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
中央企业中央管理负责人。
在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中,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裁、总裁等)。),监事(监事会主席)和其他中央管理企业的副职负责人。
根据这一标准,第一批改革将涉及上述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包括:
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央企。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中央企业,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领导由组织部门任命。
[不接受下属企业的报酬]
鉴于目前不同中央企业的福利项目和待遇水平差异较大,改革方案明确提出中央企业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这应纳入统一的薪酬体系进行全面管理。
此外,严禁中央企业按职责为责任人设定消费限额,不得用公款支付工作以外的费用,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
[大多数人的工资会下降]
在这次改革中,中央企业负责人的工资将由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并调整为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组成。
此外,根据改革方案,未能通过年度或定期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不能获得绩效年薪和定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做得不好,支付的工资可能面临追索并被扣除。
72家央企被列入首批72家央企
这项改革首先将涉及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具体调整范围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53家央企,以及金融、铁路等19家央企,其职责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负责人由组织部任命。
但是,上述72家中央企业的负责人都是由组织任命的吗?邱小平没有提及此事。许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系密切的人士对《国家商报》表示,应该引入更多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以限制组织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此外,代表国家履行投资者职责的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权代表、董事和监事,以及中央企业管理的全资和控股企业负责人的工资分配,也应参照改革方案的精神。《中央企业薪酬改革问答》
工资将实行“追回”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后,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结构将发生变化。在过去的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基础上,增加了激励性收入一词。
中央企业负责人的任期激励不得超过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额的30%。基本年薪将按照中央企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年薪的两倍确定;根据考核结果,绩效年薪不得超过中央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的两倍。
根据即将公布的改革方案,未能通过年度或定期考核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将不能获得绩效年薪和定期激励收入。这意味着,如果中央企业的负责人做得不好,支付的工资可能面临追索并被扣除。
此外,中央企业负责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将纳入统一的薪酬体系进行全面管理。中央管理企业的负责人不得从企业获得国家规定以外的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严禁中央企业按职责为责任人设定消费限额,不得用公款支付工作以外的费用,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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