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了十项吸引人才的措施(定居、补贴、安置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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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大学生毕业后可以定居清朝
青年院校的大学生、国内(海外)大学毕业年以上的大学生可以申请青年落户。青年院校(含毕业年份)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其所在院校的学生集体户口落户;市外(含国家、境外)大学毕业生在学年内,可以选择在本人法定固定住所、亲属(父母、配偶)家庭户和市人才集体户依次落户。符合条件并计划定居的大学生将登录“青岛人才网”或注意“青岛人才”公共号码,点击“青岛市人民社会教育交流中心”,进入学历和学生身份信息采集和整合,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确认学生身份信息后,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公共号码点击“先落户后就业”模块,选择“学位人才”,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的大学生,应当到学生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大学生毕业当年在市外(含境外)的,可根据《治安结算指引》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结算手续。他们在清朝定居后,可以享受城市的购房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
第二条:实施大学毕业生住房补贴政策
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回国在我市工作或创业并在本市有户籍的,按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的补贴标准给予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6个月。
第三条:实施青年人才一次性安置费政策,促进青年创新创业
国内高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教育服务中心认证的研究生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出国留学、就业或创业,并购买我市第一套商品房。如果他们在本市有户籍,将按照博士生15万元、硕士生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家庭补贴。
第四条:落实大学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政策
2018年毕业后派遣期招聘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我市小微企业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人每月4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小微企业36个月的就业补贴。
第5条:实施青年实习生补贴政策
大学毕业生、派遣期间离校的失业大学毕业生、16-24岁的失业或失业青年可在全市试用基地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试用。试用期内,试用期基地支付实习生基本生活费,并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购买实习生参加就业;试用期满3个月后,试用期满基数可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试用期补贴,直至试用期满。其中,已离校的失业大学毕业生和派遣期内16-24岁的失业青年,按当地最低工资的60%发给实习基地就业实习生补贴和每人每月15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目前,全市有373个青年见习基地。
第六条:实施“金种”人才储备工程
企业从“建设双一流大学”的高校中选择一批对创新创业感兴趣的优秀学生,与学生签订“信用合同”,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入选“金种子”人才储备项目的国内研究生,按奖学金金额的50%给予生活补助,出国留学的按每人每年5万元给予生活补助。企业给予“金种”人才学费补贴和生活补贴,由财政部门给予企业50%的补贴。企业接收“金种”人才实习的,财政部门每月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给予实习单位补贴。实习补贴低于社会平均工资50%的,应当据实分配;最高补贴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七条:对大学毕业生灵活就业实行社会保障补贴政策
离校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并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最长两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第八条:实施创业补贴政策
根据现行政策,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等各类创业单位,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格的,5年内毕业的大专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毕业当年在校学生和普通高校辍学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由大学毕业生等法定工作年龄内的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已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格,并已注册一年。法定代表人在申请补贴时为企业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一次性1.2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如果企业中除企业家外至少有一名员工,补贴标准将提高到2万元。
第九条:落实商业担保贷款政策
大学、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自主创业的,毕业年的学生和在普通高等院校休学的创业大学生,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格,在创业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长期限为3年,并根据就业情况给予最长3年的全额利息补贴。其中,个体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商业担保贷款;设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创业实体,可以申请高达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第十条:提供免费档案保管服务
落户青兰的大学生毕业后,用人单位就开始实行了。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就业已办理就业手续的,档案由研究生院送就业单位管理;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团体就业的,已办理就业手续,并将档案送同级就业单位登记(登记管理)机构,由公共就业人员服务机构管理。就业单位毕业后不落实的,由研究生院将档案送户籍所在地的市、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大学生可登录青岛人才网办理档案转移业务,或由研究生院送至原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一场突如其来的流行病影响了应届毕业生求职的节奏,但这并不能阻止毕业生年轻时就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智联招聘合作,在青岛创建了一个高校毕业生在线招聘平台,为招聘企业和毕业生提供在线交流、视频面试、在线签约等服务,实现招聘岗位的准确对接。该平台自2020年2月12日推出以来,已有2121家招聘企业发布了34000份工作,67000名毕业生在网上提交了简历。6月底之前,在线招聘平台还将为大学毕业生举办密集的特别招聘会,帮助他们实现在青岛的梦想。从现在起,符合结算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登录青岛人才网或关注青岛人才的公开号码,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其他政策可通过“青岛人才网”和“青岛就业网”在线办理,实现不开会、不跑腿。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具体内容为准。详情请致电12333咨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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