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平度市境外和省级人员自愿申报和隔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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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加强对境外人员的控制,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境外和省级人员自愿申报和全体公民监督举报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动申报
(一)申请对象
1.海外人员(指出国家:中国公民回国和外国人及无国籍人士进入中国)。
2.国内外员工。
(2)报告要求
1.拟从省内外调入的人员,应由其亲属或所在单位提前向当地社区(村)报告。
2.到达平度后,境外和省级人员必须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告,如实报告个人信息,报告健康状况、活动轨迹、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出示或申请山东省电子健康卡代码(申请人已通过“爱山东”应用程序、“健康山东服务号”和支付宝“山东省电子健康卡代码”,
3.酒店、酒店、出租房屋等。应严格履行境外和省级人员临时住宿的登记和报告义务,按规定及时向当地镇(街道、公园)防疫指挥部报告相关人员的健康状况、活动轨迹和联系方式,并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3)隔离措施
1.进入省外层面并持有省际互认电子健康通行证绿色代码的人员不需要隔离;第一次(集中或在家)必须隔离和观察持有电子健康通行证代码的黄色代码或红色代码的人。
2.海外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隔离和观察(集中或在家)。
3.境外和外省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村)报告,当地社区(村)应联系并安排到指定医院,不得自行就医。
第二,监督报告
公众有义务对境外和省级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按规定进行申报和登记。如发现进入本级的境外和省级人员不主动申报或涉嫌逃避隔离医学观察,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报告,或拨打公众举报电话(0532-89639091)和110举报。
三。法律责任
(一)对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信息、拒不执行防疫和控制规定、造成疫情蔓延和危害公共安全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及其亲属或有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不按规定隔离(集中或在家)或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擅自外出,扰乱防疫和控制工作秩序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每个人都有防疫和控制的责任。亲爱的朋友们,为了城市的安全和你们的健康,请自觉遵守我市有关防疫和控制的规定,积极报告疫情线索,共同战胜困难,共同打赢人民防疫和控制战争!
平度市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标题:青岛平度市境外和省级人员自愿申报和隔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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