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青岛新闻信息网”,我们每天实时更新播放与青岛相关的重要新闻、城市公益宣传标语和天气预报以及经济信息、生活资讯等资讯,是世界了解青岛、青岛走进世界的一个重要窗口。

主页 > 青岛新闻 >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来源:青岛新闻网作者:秦道更新时间:2020-11-27 16:19:37阅读:

本篇文章2615字,读完约7分钟

青岛信息网房地产2月28日为推进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青岛市机械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天通过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征求公众意见。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根据细则,【/s2/】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项目申报管理,以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其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为申报主体。属于政府投资的,由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申报。充分利用棚改、公司搬迁腾空的零散地块和边角地块、拆除违章建筑、空房改所发布的综合环境改善、合格建筑竖(斜)井、人防工程等underground/きだ【/S2/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全文如下

青岛市机械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关于加强和改善城市停车管理的指导意见》(公交管理〔2019〕345号),根据青岛市市政办《青岛市城市质量提升提升攻坚行动计划(2019-2022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的意见》,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以下简称各区)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等活动,参照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执行。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三条机械立体停车设施是指用于存取车辆的机械设备、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

第四条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期应当在土地使用期内。

第五条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供给是一次又一次的分类和差异化,土地集约利用一般优先满足居民基本停车需求,适度满足商业停车需求。

第二章机构责任

第六条各区政府参照市停车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城市联动实施机制。区政府负责辖区内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审批辖区内年度停车项目建设计划,审议辖区内停车项目性质,协调处理辖区内停车行业重大问题,发放奖励和补充资金,加快相关行业实施。区联席会议下设停车行业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七条各市政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管理工作,并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包括: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全市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规划,对各区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并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二)快速发展和改革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停车设施项目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负责社会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制定政府定价管理下的机械立体停车设施价格。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经营性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备案和使用,并按规定核发《青岛市经营性停车场登记证》;负责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和秩序管理。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停车设施项目的规划审批及相关用地手续。

(五)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行政执法。

(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受理特种设备施工通知书,监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和停车收钱执法。

(七)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停车设备登记和商业主体登记。

第三章鼓励和激励政策

第八条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项目应当申报管理,以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或者其委托的单一市场主体为申报主体。属于政府投资的,由市、区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申报。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九条充分利用棚改、公司搬迁零星地块和边角地块0/、拆除违章、/0/房综合环境整治、合格建筑竖(斜)井和人防工程等。

申报机械立体停车设施需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在住宅区自有土地范围内建设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应当视为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在社区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条除设备基础外,不涉及土木工程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或者在已建成的地下空安装机械立体停车设施,且设施内无人员活动的,应当申报为专用设备;建设停车设施,其建设程序按建设项目相关规定执行。设置地下机械立体停车设施,一般按施工申报。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一条按照特种设备申报,不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规划、环境评估、建设等许可手续,但在开工前,市场监管部门应根据特种设备办理开工通知。

第十二条在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和建设等环节,加快办理按建筑报建停车项目,采用联合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第十三条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安装应符合《车库、维修车库及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gb50067 -)的相关要求。露天机械立体停车设施按停车场消防设计,室内或露天非露天停车设施按车库消防设计,消防通道保持畅通,保证消防车爬上作业现场正常使用。各区政府一般应按属地管理,对特种设备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四条鼓励申请人实施机械立体停车设施设备制造监督管理,对项目所需设备的制造和生产过程中设备制造单位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和质量体系进行监督。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五条鼓励在满足收费和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安装一定比例的收费设施,收费设施的安装和采用应当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区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停车设备登记,停车设备方可投入使用。申请人可以向项目区停车场建设从业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公共停车场建设奖励资金。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七条现有机械立体停车设施手续不全的,按申报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新的机械立体停车设施投入使用前,停车设施运行数据应实时连接至市政智能停车集成平台,现有鼓励社会投资的机械立体停车设施应实时连接停车设施运行数据至市政智能停车集成平台。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十九条属于经营性停车设施的,经营单位应当向行政审批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业主体登记和停车场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在经营权期限内,机械立体停车设施的征收标准和监督管理按我市机动车停车服务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机械立体停车设备投资可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并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设备寿命计提折旧。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对机械立体停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检,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确保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鼓励机械立体停车设施运营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

[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第五章补充规定[/s2/]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对有效期至2022年7月。


标题:[本地]《青岛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公布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9315.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青岛新闻网介绍

青岛新闻信息网于1998年7月份创刊,具有访问量高、技术力量雄厚、访问快捷、安全性高、原创内容多、应用创新多等优势,以“权威、准确、实用”的特色,主要为网民提供青岛新闻、社区、房产、汽车、旅游、健康、婚嫁、电子商务、无线增值等实用青岛新闻,是海外读者、媒体和商业网站转载、获取、了解青岛信息的重要渠道,也是青岛市各类外语宣传信息的集汇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