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岸新源人才公寓申请(列表信息+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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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岸鑫源人才公寓项目于9月6日上午9: 00开始申请注册,截至2017年9月18日下午17: 00,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市民请抓紧时间携带所有资料办理~
住房状况
1.财产的位置
海安鑫源人才公寓位于青岛市北区海安路6号(四方火车站对面)。青岛公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赁并拥有100套精装修房..
2.户型面积
该项目位于滨海新源1号楼2单元3-27层,每层4户,其中99套为两居室(单体建筑面积91.19-95.56平方米),1套为一居室,建筑面积70.78平方米。
3.租赁价格
每月每平方米8元,享受标准按发〔2015〕27号文件执行,超出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16元(市场租赁价格)收取。
4.租赁时间
滨海新源人才公寓租赁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在期限内腾空房屋。因特殊情况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续租手续,并按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的市场租金标准支付租金。
租金分配资格
1.租金分配范围
1.单位范围。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下简称市三区)为办公地址的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为重点,中央和省政府驻青海机关事业单位均配租。
2.人才范围。上述单位2008年12月18日以后(含12月18日)引进的符合《关于实施青岛市人才211计划,加快千百万人才聚集行动的意见》(青办发[2012]19号)要求的人才。其中,青海省中央和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是具有博士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单位解决不了住房问题。
2.租金分配条件
申请滨海新源人才公寓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职,但项目合作的高级人员除外;
2.户籍在青岛或持有居住地址为青岛的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青岛没有住房;
4.申请人缴纳青年社会保险(项目合作中的高级人员除外);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享受青岛市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免租金人才公寓政策的;
6.如果申请人没有享受完研究生住房补贴政策,他可以选择租赁人才公寓,并将剩余的住房补贴期作为人才公寓的租赁期。
如果夫妻双方都符合要求,他们只能申请租赁一套有资质的公寓。
提交登记的材料
(1)人才公寓申请表;
2 .已婚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
③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状况证明;
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高级项目合作人员应提供项目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6 .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合作的高级人员除外);中央和省政府在青海的机关和机构的申请人可以提供在青海缴纳部分社会保险的证明);
⑦青岛人才公寓诚信声明承诺及授权询证函。
4.申请人或单位可于9月6日至9月12日到现场看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协调看房相关事宜。来访联系人:杨先生(电话:88707807)
温馨提示:从2017年9月6日上午9: 00开始,青岛海滨新源人才公寓项目开始申请配租。请关注青岛新闻网(身份证:qdbdb)并发送[人才公寓]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如租金分配公告、申请条件、住房信息和租金分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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