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快递业价格行为规则出台 提出“十二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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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10月26日,
据《北京日报》26日报道,昨天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北京市快递行业价格行为规则(试行)》出台,其中对快递行业价格提出了12点不准确的地方,并对价格欺诈、串通涨价和价格垄断行为予以否定。
这是中国快递行业的第一条价格行为规则。其中,快递行业需要明确标注价格。除了在服务网点和网站等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确标明价格外,该规则还要求快递公司主动向消费者展示与其营业场所明确标明的价格一致的价目表或价格手册,供消费者选择和查询。
不允许有的放矢的十二种行为还包括:在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相关促销内容、促销商品价格附加条件等相关限制没有标注或者标注模糊;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时,虚构原价、虚构降价理由、虚假折扣,诱导消费者消费的;捏造和传播涨价信息,推高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度上涨。北京市价格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违反本规则的相关要求,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理。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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