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部计入政府债务从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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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9月22日,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中国主权信用评级的提问。财政部表示,S&P将融资平台公司的所有债务纳入政府债务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中国《预算法》、《公司法》等法律明确界定了中国地方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的界限。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范围包括:一是地方政府债券;二是对2014年底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政府债务存量进行清理和甄别。截至2016年底,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5.32万亿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为12.01万亿元。中国政府债务余额为27.3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6.7%。
预算法实施后,地方国有企业(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借入的债务依法不是政府债务,其借入的债务由国有企业偿还,地方政府不负责偿还;地方政府作为投资者,在投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同时,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地方政府债务。我们将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事权和事权,确保金融持续健康运行。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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