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半年用电量1880.32亿千瓦时 增长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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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1-6月,浙江省总用电量为1880.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1%。从行业分类来看,第一产业用电量为10.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4%;第二产业用电量1385.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4%;第三产业用电量250.4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4%。全省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57%、73.7%和13.32%。一次生产比重同比下降0.02个百分点,二次生产比重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三次生产比重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居民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2.4%,同比下降0.85个百分点。
在八大行业和城乡居民用电量中,工业、金融、房地产、商业和居民服务业、公用事业和管理机构分别拉动全社会用电量5.48、0.38和0.23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社会用电量的主要原因。1-6月,在八大行业中,金融房地产业和住宅服务业增长14.79%,是增长最快的行业,其次是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长率为8.41%。
1-6月,全省工业用电量为1360.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2.34%,同比增长0.77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用电量为549.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同比增长3.02个百分点,重工业用电量为81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纺织行业用电量占比最大,同比增长4.96%。
在所有行业中,交通电子电气设备制造、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制造分别带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78、0.76和0.68个百分点,增幅居前三位。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分别降低全社会土地利用增量0.17、0.09和0.004个百分点,减幅排名前三位。
1-6月,宁波、台州、湖州和绍兴的用电量分别增长10.07%、9.04%、7.86%和6.7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金华、衢州、杭州、嘉兴、舟山和温州分别增长5.71%、5.45%、5.42%、4.85%、4.38%和3.1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丽水同比下降6.19%。(资料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编:张其辉子)
标题:浙江上半年用电量1880.32亿千瓦时 增长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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