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要求暂停生冷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为保障广大公众和消费者,特别是复工复产企业职工的食品安全和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2月10日,市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包括各类政府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种社会餐饮服务提供商(包括网上订购)、超市和农贸市场等。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开展食品经营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处置违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
众所周知,生食、冷食和自制果蔬饮料的生产和销售不仅需要高洁净度的加工环境,而且对加工人员、工具和容器的使用,以及蔬菜水果的表面清洗、水产品和肉类的加工和储存条件都有严格的要求。然而,随着冬春季节的变化,许多传染病都处于防疫和控制期。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食品加工和销售中各环节和人为因素的潜在风险明显增加。尤其是未经高温加工或加工后未经高温再加热的生食、冷食、果蔬饮料,难以消除病毒污染的传播隐患,属于高风险食品品种。
因此,提醒消费者远离冷食,不要购买或食用冷食,避免在家加工冷食。食品经营者应当暂停相关高风险食品品种的生产和销售,降低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心灵鸡汤:
标题:青岛要求暂停生冷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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