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关于加强防疫控制的通知
本篇文章964字,读完约2分钟
预防和控制疫情是每个人的责任。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地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全市所有村庄、社区和单位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所有进入的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试并出具有效证明。非村庄居民和车辆禁止进入。特殊情况应由管理人员登记备案。
二、除特殊需要外,提倡村集中采购粮、油、菜等生活必需品;提倡每个城市家庭每两天安排一名家庭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实施快递和外卖的非接触式配送,在取送过程中严格执行手消毒措施,尽量不在网上购买或订购外卖。
第三,不允许所有公民参观或聚集,外出时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的人不准进入或离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车站等公共场所,不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是美容院、洗浴中心等居民生活不需要的公共场所将被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所有单位和社区的电梯等小型封闭场所经常被关闭。
五、坚决倡导“红色事物”封闭,“白色事物”简单,并必须事先报社区和村备案。召集集体聚餐和参加集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出租人应当落实出租房屋管理的主要责任,并主动向当地村(区)报告出租情况。如不及时报告出租屋疫情,将依法追究主要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等重点地区、疫区居住史、曾接触过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史)的退胶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村(区)工作人员报告,自退胶回家隔离14天后,不得外出。
八、凡与疑似或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向其居住的村(区)工作人员报告,并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九、公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时,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区)报告,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医院就诊,严禁隐瞒、错过或延误。对发生确诊病例的,酌情对居住单位、村庄和居住建筑实施封闭硬隔离。十、各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在封闭空的场所举办培训、会议、娱乐、健身等聚集活动,并提倡网络和视频办公。
十一、所有公民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疫和控制的规定,配合户籍登记和检查,不得散布谣言,不得谎报疫情和个人出行信息。
十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防疫条例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从严从快处罚。
胶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标题:青岛胶州市关于加强防疫控制的通知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717.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
上一篇:青岛市民面膜网上预约方案
下一篇:青岛市肺炎疫情心理咨询电话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