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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劳动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来源:青岛新闻网作者:秦道更新时间:2020-07-13 11:07: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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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昨日正式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华全国总工会等12个部门将联合起来为农民工“讨薪”。年底退休、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各种原因终止与公司劳动合同的父母,如果他们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打包走人,你会损失很多。边肖提醒你,除了工资,你还应该依法得到“8笔钱”,所以别忘了清算。1.经济补偿

青岛市劳动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贴。

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青岛市劳动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下列情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你可以满足每一个项目!)

1.用人单位建议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仍不胜任工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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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并依法裁减人员;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者调整经营方式后,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裁减人员;

8.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补偿标准按每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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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倍工资

双份工资是对雇主不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和第8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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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月工资。双份工资的起始时间为用人单位开始工作后一个月,终止时间为用工后一年,最长计算时间为11个月。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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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班费

加班工资是指根据用人单位的生产和工作需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过一小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延长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如果工人被安排延长工作时间,他们应得到不少于其工资150%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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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假日工资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节日和纪念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规定,公民一律放假。雇主在法定假日安排工人工作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如果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雇主应向工人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5.带薪假期工资

员工带薪休假也应按照《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三条、第五条执行: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假为5天;超过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为10天;对于年满20岁的人,年假是15天。《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按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支付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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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支付15年的基础上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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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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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失业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44条和第45条规定,失业人员因自愿终止就业,且用人单位和本人在失业前一年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并已登记失业,且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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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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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多少天通知本单位自愿辞职

30天/3天(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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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员工提前30天提出辞职,雇主不得扣留该员工的辞职申请或不批准该员工的辞职申请。然而,当员工要求自己的权利时,他们还需要证明他们已经申请了辞职,比如保留领导的收据或快递收据,邮寄信件等等。如果证据完整,30天后,员工有权离开公司;如果公司未能在期限内处理,则需要赔偿员工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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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费

问:公司已经支付了我的培训费用,并签署了培训协议。我应该在离开公司后把培训费退还给公司吗?

答:如果劳动者与公司有培训协议,协议中规定了服务期限和违约金,劳动者离开公司时应赔偿公司,但违约金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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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为其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限。

违反合同的竞业限制责任

问:我和公司签署了一份竞业禁止协议。现在我已经提出辞职,但公司要我支付违约金,并告诉我不能再在同一个行业工作。公司能做到吗?

答:如果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给你经济补偿,你就不必赔偿公司所谓的违约金。此外,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与员工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条款内给予员工每月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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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问题

问:如果我在年终奖颁发前离开公司,公司有权不给我年终奖吗?

答:如果劳资双方的劳动合同或企业的规章制度中有年终奖励,并且规定了与年终奖励相对应的年份,那么员工在完成今年的工作后离职,就应该有年终奖励。有些企业没有年终奖,但他们会有其他季度或年度的奖项。例如,根据绩效评估,某些奖励的颁发与年终奖励的性质不同,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年终奖励,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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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福利

问:我离职后,公司要求我以现金形式偿还补充公积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这合法吗?

答:补充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住房分配和培训不是国家要求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待遇。给员工这些福利取决于企业本身。

带薪年假

问:我在10月份离职,但我已经休了一整年的带薪年假。公司要求我把额外的年假转换成钱并“偿还”。这合法吗?年假应该转换成工资的百分比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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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有两种带薪休假,一种是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另一种是除国家规定的年假外,企业给员工的年假。前者是法律强制的,而后者是企业独立的。

医疗索赔

问:我的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当我离开公司时,我有超过4000元的医药费没有报销,但这笔费用发生在我在职期间。我有权要求公司报销这笔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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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由商业保险公司结算。对于你在工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你只需要按照商业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材料,你就可以得到索赔,这与公司无关。你已经提交了索赔材料,如果在索赔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该给你索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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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的要素是什么?

离职证明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岗位和工作年限。

例如,如果城市对在城市登记的工人采用劳动手册管理,当工人离开公司时,雇主应在劳动手册中做好雇用记录,并发出退货单,这实际上是一种休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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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公积金的转移

同一城市的社会保障转移:同一城市的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转移相对简单。在为上个月离开公司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后,雇主一定会办理转移,否则雇主将支付更多的社会保险并造成自己的损失。社保转出后,新单位可以转出。这些操作可以在社会保险网络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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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异地转移:对于离职后离开本地工作的员工,他们将面临社会保险不能兑现、只能异地转移的问题。因此,当员工开始在新城市缴纳社会保险时,他们可以到当地区县社保中心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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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比较复杂。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号,首先,员工应该知道自己的个人账号。查询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询问原单位人员,另一种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区县公积金使用中心查询。员工最好在离开公司前询问自己在人事部门的公积金账号。

青岛市劳动合同终止相关事宜

如果你离开本地去外地工作,员工可以去区县申请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注销和提取余额,这相对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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