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青岛冯立国等17人涉黑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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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西海岸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洗钱、窝藏等罪名起诉冯、等17名被告人。黄岛区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冯为首的黑社会组织,为扩大和垄断千湾港、黄岛区董家口港、日照市日照港、岚山港、盐桥港至河北省武安线铁矿石运销业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收取运销新闻费并组织实施。 贿赂和“软暴力”通过打压物流配送站同行、殴打、恐吓和跟踪其他从事配送业务的员工、威逼和向其他物流企业配送站索要新闻费; 威胁、恐吓、拦截货车司机,强迫司机到冯实际控制的物流企业配送站配送货物;威胁、纵容、贿赂钢厂业务人员、非法抢夺河北武安线配送源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港口物流运输配送行业形成了一定的控制和重大影响,逐步形成了被告人冯为组织领导,被告人丁岩、田建刚、冯立波、为积极参与者和骨干成员,被告人张、孙为积极参与者的格局。被告人、孙宝勇、赵震龙、、、、兰等人是与其他参与者关系相对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危害。自2009年以来,该组织已发生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等违法犯罪案件19起,造成3人轻伤、2人轻伤。
一审认定被告人冯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因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s2/】决策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其他16名被告被判处6个月至6年有期徒刑。组织、领导和参加以被告人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所收集的财物、自己的财物以及用于犯罪的违禁品、作案工具和查获的赃款,依法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本案被告人数众多,案件众多且复杂。是自专项扫黄以来,打击西海岸新区恶势力犯罪的重点案件。黄岛区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选择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引诱侦查方向,严格规范证据提取和审查标准。列出补充调查提纲70余份,补充档案34份;积极进行供述、供述和解释,17名被告人中有13人主动认罪并供认不讳;认真做好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制定出预审会议计划,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标题:[本地]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青岛冯立国等17人涉黑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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