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市医保局拟推4等信用评级 违法违约将纳入失信记录
本篇文章898字,读完约2分钟
青岛信息网11月4日电(记者李立涛)近日,市医保局就《青岛市医疗保险征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包括信用新闻记录、公示、信用综合评价、信用新闻应用、信用新闻异议解决和信用修复。
医保部门对每日记录的信用新闻进行信用评级评估。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信用好,B正常,C一般坏,D严重坏。医保部门会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等级进行监督管理。可以鼓励评级为A级的信用主体信守承诺,可以对评级为B级的信用主体进行正常监管,对评级为C级、D级的信用主体可以依法进行失信处罚。
《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下列行为将记入失信平时记录: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的;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服务协议被暂停服务6个月以上或者被解除服务协议的;年度考核为最低水平或得分在60分以下,经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承诺的副本不真实或未履行承诺的义务;医生违反管理规定被停职6个月。
《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下列行为将记入严重失信记录:用人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且拒不整改、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当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拒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医疗保险待遇的;拒绝协助医疗保障部门调查核实事故和问题的;拒绝接受医疗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未如实提供相关资料的。
医疗保障部门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惩戒措施,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失信行为实施惩戒措施。
各有关单位和关心医疗保险行业的各界人士可登陆青岛市医疗保险局网站(网址:http://ybj.qingdao.gov.cn)查阅青岛市医疗保险局关于《青岛市医疗保险征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06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发邮件至:qdybjjjglc@163.com请在邮件标题中添加“青岛市医疗保险征信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二.邮寄纸质信到青岛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708室,邮编:266071。请在信封表面标注“青岛市医疗保险征信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标题:[本地]市医保局拟推4等信用评级 违法违约将纳入失信记录
地址:http://www.qdpdly.cn/qdxw/18788.html
免责声明:青岛新闻网是一家综合的新闻资讯门户网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青岛新闻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