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在指定机构接受观察的新皇冠肺炎患者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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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市医保局、财政局、医保委联合下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6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防控COVID-19肺炎的通知》。在COVID-19对确诊和疑似肺炎患者进行综合保护的基础上,所有在医疗机构接受观察的患者均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观察患者范围
首先,对于所有不明原因发热(≥37.3℃)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但无发热的患者,如怀疑患有COVID-19肺炎并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流行病学史,应立即进行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并隔离观察。
其次,医疗机构已发现肺炎的影像学特征,应立即发现最近2周内白细胞减少的病例。COVID-19疑似肺炎病例或不能排除的病例应严格隔离治疗,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疫情期间,上述患者在被观察医疗机构(隔离观察和隔离治疗)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均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政策参照《疑似患者条例》执行。
标题:在青岛,在指定机构接受观察的新皇冠肺炎患者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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