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加强清明节扫墓活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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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清扫活动管理的通知
为减少人群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风险,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团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联合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清明节期间祭祀和扫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继续暂停群众性扫墓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撒灰和生态葬活动。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居民楼、山丘和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和投掷各种殡葬纪念物品。
第三,提倡通过家庭纪念和网络祭祀来悼念和缅怀老人。公众可以登录青岛殡葬服务中心网站和青岛殡葬96444公共号码进行网上扫墓。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和安全,请理解、支持和配合广大公众!
青岛COVID-19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标题:青岛市关于加强清明节扫墓活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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